按單位面積活蟻巢數量作為分級標準,分為以下5級;
一級:輕度,平均每667㎡活蟻巢數 ≤1個。
二級:中度,平均每667㎡活蟻巢數 >1~≤5個。
三級:中偏重,平均每667㎡活蟻巢數 >5~≤10個。
四級:重,平均每667㎡活蟻巢數 >10~≤50個。
五級:嚴重,平均每667㎡活蟻巢數 >50個。
按誘集工蟻頭數分級,每667㎡設置10個監測器,計算平均數,分為以下5級:
一級:輕度,平均誘集工蟻數 ≤20頭/瓶。
二級:中度,平均誘集工蟻數 >20~≤100頭/瓶。
三級:中偏重,平均誘集工蟻數 >100~≤150頭/瓶。
四級:重,平均誘集工蟻數 >150~≤300頭/瓶。
五級:嚴重,平均誘集工蟻數 >300頭/瓶。
評定時如單位面積活蟻巢數量級別和誘集工蟻數量級別不一致時,以較高級別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