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關于加強紅火蟻阻截防控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地方各級農業農村、林業和草原部門要嚴格檢疫監管及執法檢查,重點加強從疫情發生縣(市、區)調運的帶土農作物苗木、帶土綠化苗木、草坪草等檢疫,發現疫情的要停止調出,確有需要的,經檢疫處理合格方可調離。各海關要加強來源于紅火蟻發生國家和地區的進境貨物(苗木、木材、飼草等)、物品、集裝箱檢驗檢疫,防范疫情傳播入境。交通運輸、鐵路和郵政部門要督促道路貨運經營企業、鐵路運輸企業、郵政企業、快遞企業做好疫情發生縣(區)承運或收寄相關貨物、郵件、快件的植物檢疫證書查驗,確保疫情發生區無證不承運、不收寄。有關部門及單位要配合做好疫情發生區內建筑材料、有機堆肥等染疫物品的處置,采取防范措施,降低疫情傳播風險。